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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万元买的红木床 用了半年“腿瘸了”
文章来源:南国早报   发布时间:2016-05-25    点击:

    买来一张红木床,用了半年多,床腿就断裂了。多次协商后,商家承诺退款后又反悔。520日,工商部门对这起持续了近半年的消费纠纷终止了调解。工商部门提醒,在购买家具前要“细抠”合同。

    去年1月,在南宁市安吉大道福安家家具城,刘先生和家人花了2.2万元,向一家名为“顺×红红木家具有限公司”的商家,订购了一张缅甸花梨材质的实木大床。同年9月底,木床的左侧床腿断裂、床沿脱落。刘先生发现,床腿与床沿均为胶水粘和,便联系商家维修。

    约一个月后,刘先生与家人到商家的工厂检查产品,却发现对方并未按此前承诺,重新制作床腿,而是继续用胶水粘和。在刘先生的要求下,商家重新制作了床腿。但意外的是,新床腿与原床沿无法完全扣合,中间有约10厘米的凹槽。在无同款商品可换的情况下,刘先生提出退货退款的要求。

    刘先生说,最初,商家口头承诺同意退货退款,然而却一直拖延。他家人通过电话与商家联系过十几次,直到今年1月,商家仍未将钱款退回。

    1月中旬,南宁市明秀工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为双方调解。当时,商家仍表示同意退还购床全款2.2万元,然后将床取回,且承诺退款日期为130日。

    到了130日,商家并未按时退回钱款。经多次沟通,4月,工商人员再次展开调解,商家仍表示愿意退款,但不愿在承诺书上签字,并提出床款要在10月才能退还。刘先生对此表示“难以接受”。

    520日,明秀工商所进行调解时,即便刘先生能出示之前与商家通话的录音记录,商家负责人陈女士仍表示,之前没有承诺退款退货。陈女士说,产品保修期是一年,刘先生的床出现问题,商家负责保修,并且已修好,因此不同意退款。陈女士认为,刘先生购买木床时,红木价格比当下高,退全款是无理诉求。当天,因调解不下,工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终止了调解,并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。

提醒:购买家具 小心合同有诈

    明秀工商所所长李伟红称,今年针对家具的消费投诉已有数十起,且多为合同纠纷。

关于家具的消费纠纷,在调解时有一定难度,因为家具厂家、品牌众多,一些厂家并未按照国家质量标准生产,出现问题后鉴定成本高。此前,有的消费者购买了3年的真皮沙发出现质量问题,后经送检认定产品并非商家所称真皮沙发,商家才换了货。

消费者在购买大宗贵重家具时,一定要在合同里明确产品的材质、型号、品牌,并详细约定售后服务、违约责任等,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时维权受阻。另外,在家具促销期间,一些经销商会在合同上约定“打折商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”,这属于霸王条款,消费者可拒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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