里克•施瓦茨,想必很多米友都对他有所了解,他自称“域名之王”,从1995年就开始投资域名,他特立独行,又具有敏锐的商业眼光,经手过许多极品域名,1997年8月,他花费42000美元收购porno.com,很多人以为他疯了,但到了2015年,该域名以5562万元的价格出售。
既然自称“域名之王”,那他自然对英文DomainKing是情有独钟,事实上他还持有域名domainking.com/co。domainking.com是他的个人网站,我们可以发现网站中介绍着他的域名投资历史,以及他的投资经验和域名哲学等。
可以这么说,里克•施瓦茨“域名之王”的名号在全球域名圈子里是非常知名的,并于2001年注册了domain king的商标。而域名DomainKing.biz的注册日期却在2011年7月,两者时间差了很久。但让人震惊的是,仲裁专家马修•哈里斯(Matthew S. Harris)却采纳了被投诉人的主张:他们并不知道domain king商标已经存在。
一般来说,像这样的仲裁案,投诉人会找一个三人组的仲裁团,以此增加支持商标拥有者一方的机会。但不幸的是,此案并没有这样的仲裁团。外媒称,此次仲裁没什么侵略性,给了被投诉人机会来反击,并称其为“反向域名侵夺”。
目前里克•施瓦茨还有机会向美国的法院提出上诉,“域名之王”DomainKing.biz未来的归属还说不准!